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商务领域“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对权责清单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进行了梳理、优化,现将优化成果和“两优”清单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下放事项).xls
3.赤峰市商务局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xls
赤峰市商务局
2023年2月16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