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清理的长期未经营企业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僵尸”企业:
(一)取得《证书》后两年内未开展对外投资企业;
(二)开展过对外投资,2019、2020、2021连续三个年度未开展对外投资且未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企业;
(三)境外企业或境内主体已注销。
以下为拟清理的长期未经营企业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自2022年6月9日至6月1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赤峰市商务局(外资外经科)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提交商务厅依法依规开展清理。
赤峰市商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