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峰市“十四五”专业市场发展规划》进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告
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此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文件名称:《赤峰市“十四五”专业市场发展规划》
(二)政策制定: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务部 等关于印发<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专业市场创新发展,参与国内大循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本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在赤峰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http://swj.chifeng.gov.cn/hdjl/zjdc/202301/t20230116_1942934.html)。
(三)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范围为赤峰市辖行政区域。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现代专业市场体系,成为区域商品集散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市场名城”,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市场的重要链接点。
(五)基本内容:本规划从发展基础、发展思路、优化专业市场布局、做优农畜产品产地市场、做强工业制品集散市场、实施“市场+”战略、增强市场支撑能力、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及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和说明。
二、拟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影响
拟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存在决策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能否为本地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产生有利效应,是否合乎情理和常规,是否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文风俗习惯、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是否兼顾了本地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定群众受益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相关或类似群体攀比等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影响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告期内,赤峰市各旗县区商务局及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邮件方式与稳评责任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诉求。
(三)公告起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一)评估主体:赤峰市商务局
联系人:宗岳 联系电话:0476-8785237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6-8865372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告
赤峰市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